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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层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故此,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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