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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29号)核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聘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间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司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开展的需要,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署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东北证券终止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协议,东北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民生证券承接,民生证券委派陈才泉、王兴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东北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陈才泉先生,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10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主要从事企业改制与辅导、股票发行与承销、公司收购兼并及资产重组等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朗进科技IPO项目,三聚环保IPO项目,戴维医疗IPO项目,赛摩电气IPO项目,并为多家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提供过融资、并购、投资、管理、资产重组等财务顾问服务。

  王兴生先生,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2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主要参与的项目包括:赛摩电气IPO项目、科力尔IPO项目、密尔克卫IPO项目、格林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金明精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迪森股份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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