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0-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订背景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大胜达”)于2020年1月20日、2020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杭州胜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02)、《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03)、《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公用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04)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1)。
二、合同变更情况
公司出于优化办公区域布局、合理控制费用开支等综合考虑,与出租方杭州胜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双方于2020年5月20日就上述租赁事项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租赁物概况的变更
原《租赁协议》中,第一条租赁物概况为:
1、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幢18、19、20、22四层办公用房租赁给乙方使用,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租车位共57个。
2、租赁物总建筑面积为5116.4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0063153、0063156、0063214、0063233),具体位置及面积见不动产权证。
3、租赁物的范围包括建筑物及其相关必要附属设施。
现补充协议变更为:
1、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幢19、20、22层的三层办公用房租赁给乙方使用,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租车位共57个。
2、租赁物总建筑面积为3,794.9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 0063156、0063214、0063233),具体位置及面积见不动产权证。
3、租赁物的范围包括建筑物及其相关必要附属设施。
(二)房屋租金的变更
原《租赁协议》中,第三条第一款租赁物概况为:
1、租金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1,131.50元(第3年开始每年涨价3%),以5,116.40平方米作为计算基数。此租金为含税价。租赁车位共 57个,租金为每月每个750元,每年租金为人民币513,000.00 元。租赁期间车位租金不涨价。
现补充协议变更为:
1、租金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1,131.50元(第3年开始每年涨价3%),以3,794.90平方米作为计算基数。此租金为含税价。租赁车位共 57个,租金为每月每个750元,每年租金为人民币513,000.00元。租赁期间车位租金不涨价。
除上述变更外,其他条款仍按《租赁协议》之约定履行。
(三)生效日期
该补充协议自5月26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租赁协议的变更,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办公经营使用,同时有利于公司合理控制相关费用支出,降低关联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其他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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