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8,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工银同利”系列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为:186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发行的中国工商银行“工银同利”系列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国工商银行“工银同利”系列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1)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债券及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20%-100%);(2)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投资、保障退出股权投资、差额补足类市场化退出股权投资、保障退出类代理组合式基金投资、股票质押式回购、两融收益权、股票收益权等(0%-80%);(3)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市场化股权、混合证券等(0%-30%);(3)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0%-80%)。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39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本公告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二)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截至 2020 年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1,755.8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5.46%,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金融机构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系根据最近12个月公司单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填列。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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