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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包含正在履行中的担保),担保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有效。在此额度范围内,具体授权董事长择机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上述决议确定的担保限额,2020年5月2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申请的合计300万美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庆九,注册地和经营地为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区,目前主要从事氰基吡啶与乙腈的生产和销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7,841万元,负债总额17,13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137万元),净资产10,704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934万元,净利润2,772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为30,979万元,负债总额19,47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477万元),净资产11,502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571万元,净利润76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 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债务人: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为保证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公司同意为其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7亿元,美元300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5%,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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