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智度股份
股票代码:0006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4层417B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一致行动人:智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
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
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5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4层417B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西藏智度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孙静
注册资本:41618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0日
营业期限:2014年12月10日 至 2021年12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110113318376753K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智度德普持有智度股份446,143,450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33.65%,其中限售股342,064,336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25.80%,流通股104,079,114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7.85%。
智度德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智度集团,智度集团的唯一股东为智度德正。智度德正的股东中,吴红心先生持股比例23%、陆宏达先生持股比例22.50%、赵立仁先生持股比例22.50%,三人持股比例接近,智度德正任何股东均无法通过其持有的智度德正表决权单独决定智度德正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及执行董事的任命,智度德正各股东之间无一致行动的安排,不存在共同控制的情形,故智度德正无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智度集团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智度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3976865722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
法定代表人:陆宏达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18日
营业期限:2014年07月18日 至 2044年07月17日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经济贸易咨询;新能源产品的研发、销售、水资源开发、利用;网络工程、系统集成;网络技术、信息科技的研发、推广;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管理;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策划;民族文化的传承、推广、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办公设备的销售、维修;工程机械的销售、租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智度集团持有智度股份85,023,073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6.41%,其中限售股63,366,200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4.78%,流通股21,656,873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1.63%。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321410553Q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
法定代表人:兰佳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6日
营业期限:2015年01月26日至 2035年1月25日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从事期货、证券类投资;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业务)、商务咨询、市场营销咨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拉萨智恒持有智度股份22,245,967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1.68%,其中限售股15,572,176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1.17%,流通股6,673,791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0.5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及其一致行动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智度德普持有上市公司446,143,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3.65%;智度集团是智度德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普通合伙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5,023,0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1%;智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拉萨智恒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2,245,9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8%。
综上,智度德普、智度集团、拉萨智恒互为一致行动人,合并控制上市公司股份553,412,4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1.7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77,395,095 股股份的权益,占其总股本的 16.52%。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其基于资金安排需要,按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不排除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变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
(一)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智度股份的股票465,820,3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24%。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召开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 年 2 月 26 日。限制性股票上市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965,710,782股变更为1,020,000,07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不变,仍为465,820,3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则由48.24%被动稀释为45.67%。
2019 年 5 月 17 日,经上市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上市公司总股本 1,020,000,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 1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5日。权益分派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更为605,566,4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仍为45.67%。
就上述事项,上市公司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5月18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52,153,9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3%,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53,412,490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1,325,700,535股的41.74%。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因为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2.57%,此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减持,导致其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减少3.93%,从而导致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合计减少6.5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情况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中被质押股数合计为97,750,36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7.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37%,具体如下:
单位: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盖章):智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盖章):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盖章):智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盖章):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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