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0-027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公司控股股东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科技”)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8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收到亚玛顿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亚玛顿科技于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5.96万股,已达其预披露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亚玛顿科技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5、截至本公告日,亚玛顿科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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