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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0-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二级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蓝”)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于5,000万元,本次授信贷款为续贷。公司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承担全额的保证担保责任,担保金额为不超于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签署担保协议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欧蓝

  1、公司名称: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75145728XQ

  3、成立日期:2003年06月06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225号3幢底层

  5、法定代表人:庄其钢

  6、注册资本:30,00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服装服饰、纺织品、皮革制品、针棉制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工艺品(除金)、百货、办公用品、建筑装璜材料、钟表、眼镜及配件(隐形眼睛及护理液除外)、日用化学品、化妆品、金银饰品、家具的销售,服装设计,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经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专业设计与施工。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为准。

  10、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商业”)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担保协议

  1、担保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债权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限:担保期限为自签署担保协议之日起两年

  6、担保金额:不超于5,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上海欧蓝主要为公司商业运营板块业务子公司,拥有多年国际品牌运营经验及丰富的运营资源,为公司高端国际品牌运营主业的主要运营主体。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对其运营管理及投资决策拥有实际控制权,整体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此次担保有利于上海欧蓝筹措资金,顺利开展其经营业务。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不存在不可控的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发生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不超于5,000万元(含本次),实际担保金额为不超于5,269.57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上限为34.33%。其中,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宁达实业”)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提供的担保,于2018年10月24日到期后展期至2019年10月24日,展期期间的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浩宁达实业提供的担保已逾期,逾期实际担保金额为269.57万元。

  公司本次审议的对外担保金额不超于5,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上限为32.5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下未经审议程序的担保:

  单位:万元

  注: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首赫投资”、北京卓良金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卓良金桥”、北京美瑞泰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美瑞泰富”、北京大德超瑞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大德超瑞”、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小贷”、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简称“宏世通达”、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简称“每克拉美”、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浩宁达实业”、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州浩宁达”、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简称“盛京银行”、北京华璟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华璟”、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吉林信托”、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信托”、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锦州银行”、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深圳首赫”、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延边农商行”、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锦熠达”。

  根据公司最新核查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的对外担保金额为288,69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80.69%。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260,691.57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98.29%,逾期担保余额260,691.57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98.29%。

  公司针对截至目前尚未解决的违规担保,拟采取下列后续解决措施:

  (1)积极应诉,针对尚未判决的违规担保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1日印发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使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公司将密切关注首赫投资及相关方对上述违规担保的解决进展,督促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解决上述债务问题,履行相关还款义务或与债权人协商撤销公司担保责任,消除上述违规行为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完善与执行内部控制各项制度要求,加强有效监督与制衡,切实履行重大事项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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