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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8,263,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845%。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7,432,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182%。

  (三)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30,9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63%。

  (四)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38,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7,816,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82%;反对44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755%;反对4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7,816,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82%;反对44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755%;反对4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7,816,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82%;反对44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755%;反对4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7,809,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7%;反对454,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4,6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3406%;反对454,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65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7,816,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82%;反对44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755%;反对4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7,816,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82%;反对44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755%;反对4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等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7,170,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30%;反对1,093,3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395%;反对1,093,3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6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肖剑律师、周晓静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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