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何启强先生和麦正辉先生函告,获悉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所持有公司部分股票进行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何启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1,2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7%;已累计质押股份50,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6.15%,占公司总股本的6.74%。
截至公告披露日,麦正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71,1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6%;已累计质押股份29,7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7.36%,占公司总股本的4%。
3、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权融资业务提前(延期)购回申请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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