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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丰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云南丰亿”)及一致行动人黄林华先生将各自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手续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丰亿及一致行动人黄林华先生将各自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00,000股和35,000,000股,共计75,000,000股质押给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用于自身资金需求安排,质押起始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质押终止日期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此两笔质押已办理了相关手续。本次质押合计共占其双方持有公司股份的70.70%,占总股本8.46%。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二)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三)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

  1、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2、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对上市公司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任何影响。

  (五)云南丰亿和黄林华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本次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云南丰亿和黄林华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或追加现金保证金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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