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2人,代表股份共计782,559,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33,394,372股的比例为38.4854%。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57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3,475,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33,394,372股的比例为0.662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人,代表股份共计770,720,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33,394,372股的比例为37.903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44人,代表股份共计11,838,1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33,394,372股的比例为0.58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77,643,05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18%;反对4,887,09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5%;弃权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558,9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172%;反对4,887,0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676%;弃权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2%。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2,350,28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159,8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弃权4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66,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00%;反对159,8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4%;弃权4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6%。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2,052,78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3%;反对159,8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弃权34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968,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22%;反对159,8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4%;弃权34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14%。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79,583,17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7%;反对2,829,47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6%;弃权14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499,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150%;反对2,829,4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979%;弃权14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2%。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2,352,78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129,8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7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68,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86%;反对129,8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7%;弃权7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7%。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1,535,28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2%;反对129,8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89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51,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18%;反对129,8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7%;弃权89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45%。该议案获得通过。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01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肖奋2020年度的薪酬
关联股东肖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5,26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40%;反对1,822,06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0%;弃权430,15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22,8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861%;反对1,822,0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17%;弃权430,1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22%。
7.02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肖勇2020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80,318,09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6%;反对1,822,06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8%;弃权4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34,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689%;反对1,822,0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17%;弃权4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94%。
7.03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谢玉平2020年度的薪酬
关联股东谢玉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77,304,50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6%;反对1,610,66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7%;弃权4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75,4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182%;反对1,610,6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529%;弃权4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89%。
7.04关于董事肖韵2020年度的薪酬
关联股东肖韵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46,963,25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0%;反对1,212,64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弃权4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843,4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14%;反对1,212,6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91%;弃权4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94%。
7.05关于独立董事周玉华2020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80,325,89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6%;反对1,744,26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9%;弃权4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1,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267%;反对1,744,2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43%;弃权4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89%。
7.06关于独立董事宁清华2020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80,325,89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6%;反对1,744,26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9%;弃权4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1,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267%;反对1,744,2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43%;弃权4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89%。
7.07关于独立董事王岩2020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80,425,89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4%;反对1,744,26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9%;弃权3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41,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689%;反对1,744,2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43%;弃权3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68%。
7.08关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肖晓2020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80,425,89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4%;反对1,814,26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8%;弃权3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41,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689%;反对1,814,2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38%;弃权3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73%。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2,384,62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55,52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1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300,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48%;反对55,5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1%;弃权1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31%。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业绩补偿纠纷与业绩补偿义务人达成和解并签署<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1,505,28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3%;反对159,8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弃权89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21,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792%;反对159,8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4%;弃权89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45%。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2,354,62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9%;反对155,52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4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70,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22%;反对155,5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2%;弃权4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6%。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781,579,62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8%;反对85,52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89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95,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308%;反对85,5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7%;弃权89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45%。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对2019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等方面作了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刊登于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彭素球 郭芷菁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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