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1429D)
委托理财期限:243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内容详见2019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及2020年4月22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一、本次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于2020年5月21日赎回,公司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收益898,332.05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0年5月21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1429D)
2.产品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3.挂钩标的:USD-3MLibor
4.产品起息日:2020年5月21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1月19日
6.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5月21日
7.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本金安全,风险可控,该等理财业务的主要风险为市场风险、政策风险。
防范措施:1、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保证公司理财本金安全;2、公司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3、公司将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0016),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购买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
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0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05%。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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