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69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遇不得回购股份期间,则实施期限相应顺延。
2019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宜的顺利实施,并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市值等方面的发展信心,公司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3.6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81元/股(含)。
2、回购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1,89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48%,最高成交价为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34元/股,成交总金额27,680,721.76元(不含交易费用)。以上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已回购金额未达回购金额的下限。
二、关于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的原因及决策程序
1、终止原因
(1)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计划。
(2)公司初始回购价格为13.69元/股,期间公司业绩增长情况良好,二级市场股价涨幅较大较快,超过回购价格上限13.69元/股。
结合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等情况的积极变化,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宜的顺利实施,并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市值等方面的发展信心,保证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继续履行回购承诺,决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至18.81元/股,由于公司业绩增长情况良好,二级市场股价涨幅较大较快,股价再次持续超过回购价格上限18.81元/股。
(3)2019年年底至今,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公司主要原材料浆板的采购全部来自海外,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为保证公司运营资金充足,以支撑业务发展所需,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计划。
2、决策程序
本次终止股份回购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即可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之日届满。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意见: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是公司根据二级市场表现及保障业务发展所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承诺在行权期结束后会继续履行回购程序,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终止回购股份。
三、终止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数量1,895,900股,回购金额27,680,721.76元,占拟回购金额下限的13.84%,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基本能满足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
本次终止股份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既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关于回购工作的后续安排
公司承诺,待行权期结束后,公司会履行必要程序,立即重新启动回购工作,回购金额为1.8亿-3.6亿元(回购金额下限为本次回购金额2亿元-4亿元扣除已回购的金额27,680,721.76元)。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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