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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监事会主席张德峰先生持有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9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该减持计划中减持期间为2020/5/19至2020/5/28,截至本公告日,减持时间已过半,张德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00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为公司股东、监事会主席张德峰先生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是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监事会主席张德峰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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