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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20年6月28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1名。监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监事换届选举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监事会有权提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7日17:00前以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相关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且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l、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提名人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l、监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

  2、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简历;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6、提名人资格证明。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l)如是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提名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20年5月27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利所、吕俊道

  联系电话:8621-51807021

  联系传真:8621-51808600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2号楼 晶科大厦6楼

  邮政编码:200072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附件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书

  附件 2: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            承诺如下:

  本人完全清楚担任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所担负的职责,保证所公开披露的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本人在担任监事期间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切实履行监事职责以及监事对公司所负有的忠实和勤勉义务。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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