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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0-3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于2020年1月18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第九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九届董事会将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

  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将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现任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需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本公司或者本公司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材料文件

  (一)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董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提名人须在2020年5月29日16:3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扬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86408558

  联系传真:0510-86408558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开发区滨江东路7号

  邮编:214400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

  附件: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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