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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上接C48版)

  (上接C48版)

  公司按照《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分类管理提高风险拨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鲁金办发〔2013〕11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贷款回收情况进行逐笔分析,并按照谨慎和客观原则将贷款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等五个风险分类组合。其中:正常类: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关注类: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类: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类: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损失类: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五个风险分类组合中具有共同的信用风险特征,根据对应的信用风险特征×对应的预期违约损失率计算贷款损失准备。

  ①正常类贷款

  按照<鲁金办发〔2013〕11号>文件要求,正常类贷款损失一般准备应按不低于贷款余额的1%计提,公司结合历史经验、前瞻性调整因素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将一般准备计提比例调整至6%。

  ②关注类贷款

  按照<鲁金办发〔2013〕11号>文件要求,关注类贷款按照1%计提贷款损失一般准备和2%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公司结合历史经验、前瞻性调整因素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将一般准备计提比例调整至6%,将专项准备调整至5%。

  ③次级类贷款

  按照<鲁金办发〔2013〕11号>文件要求,次级类贷款按照1%计提贷款损失一般准备和25%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公司结合历史经验、前瞻性调整因素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将一般准备计提比例调整至6%,将专项准备调整至28%。

  ④可疑类贷款

  按照<鲁金办发〔2013〕11号>文件要求,可疑类贷款按照1%计提贷款损失一般准备和50%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公司结合历史经验、前瞻性调整因素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将一般准备计提比例调整至6%,将专项准备调整至55%。

  ⑤损失类贷款

  公司按照<鲁金办发〔2013〕11号>文件要求,可疑类贷款按照100%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

  (3)公司对发放贷款及垫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

  根据上述贷款信用损失计提政策,结合借款人抵押担保具体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结合债务人、担保人财务状况、抵押物变现的可能性及变现金额等,参照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贷款计提损失准备是充分谨慎的。

  会计师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相关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对贷款计提的损失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详情请参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11、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费用-以前年度非专利技术摊销为748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上述费用的具体情况,以前年度非专利技术在本期计提摊销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以前年度非专利技术摊销”列示的金额748万元,是公司以前年度和本报告期内自主研发的记入无形资产的非专利技术在本年度摊销的金额。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自主研发的非专利技术采用直线法,在估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报告期非专利技术摊销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上述非专利技术,本报告期均在使用年限内,并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本报告期采用直线法摊销是合理的。

  会计师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相关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研发费用-以前年度非专利技术摊销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详情请参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12、报告期内,你公司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60万。请公司补充说明应收票据坏账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应收票据期后回款情况,补充说明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的商业承兑汇票,年末应收票据的减值准备按照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减值方法计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26,023.76万元,均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昆仑银行出票,账龄均在1年以内。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1%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260.23万元。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所有已到期应收票据均已办理托收。

  2018年应收票据未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2017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作为A+H上市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减值采用预期信用损失计提。2018年末,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均为中石油和延长石油。中石油为央企,延长石油为省属大型国有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近年来收到的相关商业承兑汇票均已按期兑付,未出现出票人拒绝或未能如期兑付情形。公司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状况和历史履约情况的判断,认为2018年末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违约概率为0,故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020年1-3月份,国际原油价格呈现震荡下跌,加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普遍推迟了复工复产。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所处行业的变化以及疫情影响,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2019年度参照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了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从历史及期后票据托收情况看,所有票据到期后均能托收回款,因此,2019年度公司对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谨慎的。

  会计师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相关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的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详情请参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13、补充说明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对于应收账款,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外,公司采用以组合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为50,755.90万元,其中: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延长石油四大石油公司的合计应收账款金额为42,954.84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的84.63%。以上客户均为大型国有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极低。除石油机械产品外,公司还生产部分流体及结构用管、管坯,主要客户为大型钢材贸易商,对这些客户公司主要采取预收账款或带款提货结算方式,最大限度规避发生坏账的风险。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延长石油通常在公司开出发票后三个月内回款,按照公司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政策,本着谨慎性原则对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按照违约损失率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已收到期后回款约2.89亿元,其中四大石油公司的期后回款约2.47亿元,四大石油公司的期后回款比例约57.44 %,上年同期回款比例为82%,期后回款比例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四大石油公司的回款主要集中在每月25日以后,2020年受春节假期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油田客户推迟复工,导致前两个月回款相对较少。从三月份开始,四大石油公司回款转入正常,考虑到以上因素的影响,公司期后回款是正常、合理的。从期后回款及客户构成情况看,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会计师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相关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详情请参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14、公司连续3年未进行现金分红,请公司结合经营发展说明原因,并自查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请公司说明加强投资者回报的主要工作思路。

  回复:

  公司近三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38亿元、0.92亿元和-1.96亿元。鉴于公司2016年度亏损较大,虽然在2017、2018年度经营好转,但公司仍面临短期偿债压力大、财务费用高、资产负债率偏高等困难。根据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利润分配原则,基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研究决定2017年度和2018年度均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已分别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确保公司稳健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亿元,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自查,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及审议程序均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认真研究和论证了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充分考虑和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监事会亦均对公司近三年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并出具了意见。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并制定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章程》中制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为:“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随着公司未来经营不断向好,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公司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机制,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积极履行现金分红优先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成长和发展成果。

  15、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对于变动超过30%的数据未进行解释说明,比如第7页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2019年年度报告部分数据存在计算错误,比如第18页营业成本构成中,同比增减计算错误。请你公司对上述情形做补充更正,并自查2019年年度报告是否存在其他需要补充更正的情形。

  回复:

  经核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未对“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中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十八、补充资料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变动超过30%的数据进行解释说明,需将相关信息补充披露;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成本构成”同比增减数据计算错误,需进行更正披露。具体补充及更正信息,请参阅公司于本函回复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2019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及《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及更正公告》。

  除上述补充及更正内容外,《2019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及更正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因本次补充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强对定期报告数据的审核力度,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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