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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2日下午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2020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A幢六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小敏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3名,代表股份267,820,0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811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5名,代表股份数190,859,5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095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8人,代表股份76,960,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161%。

  (3)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41人,109,563,3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832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7,820,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7,820,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7,820,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7,820,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7,820,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400,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2%;反对42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9,143,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7%;反对4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820,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820,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820,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563,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海燕、李波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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