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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24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60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及讨论,并逐项进行落实,积极推进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受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问题的落实及中介机构的核查工作受到一定的限制,导致工作进度延迟,预计无法在30日内完成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的逐项核查工作。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及相关申报材料完善工作,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至2020年6月23日前向贵会提交反馈意见书面回复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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