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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8号)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616.6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883.36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8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7]46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2017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合规使用,且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逍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剩余金额为0.11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剩余金额为1,746,782.47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5月14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专户之募集资金共计1,836,474.67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依法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其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向,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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