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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祥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银未来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中信息披露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各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同时,本公司在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了相应更新。

  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主要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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