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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至2020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胡佳佳女士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1,498,612,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463 %。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498,412,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38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99,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126,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8 %。

  (4)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30日发出《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0年5月7日发出《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于2020年5月12日发出《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98,466,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2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98,466,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2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498,466,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2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498,466,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2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979,76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9050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95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9,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905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09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979,76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9050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95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9,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905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09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498,466,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2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9,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905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09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1,498,466,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2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9,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905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09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498,466,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2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9,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905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09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同意1,498,466,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2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9,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905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09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授信规模的议案》

  同意1,498,466,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2 %;反对146,5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498,461,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0 %;反对151,3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胡佳佳女士、张玉虎先生、林晓东女士、刘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张纯女士、沈福俊先生、郑俊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选举胡佳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498,417,5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8%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5,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2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1,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75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5,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2455 %。

  胡佳佳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张玉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498,417,5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8%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5,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2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1,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75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5,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2455 %。

  张玉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林晓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498,417,5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8%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5,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2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1,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75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5,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2455 %。

  林晓东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选举刘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498,417,5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8%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5,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2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1,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75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5,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2455 %。

  刘岩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选举张纯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98,417,5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8%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5,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2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1,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75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5,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2455 %。

  张纯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 选举沈福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98,417,5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8%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5,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2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1,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75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5,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2455 %。

  沈福俊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 选举郑俊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98,417,5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8%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5,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2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1,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75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5,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2455 %。

  郑俊豪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蒋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1,498,417,5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8%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5,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2 %。

  蒋勤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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