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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发出书面临时通知,会议于2020年5月23日在上海市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其中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肖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张大瑞先生共5位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董事会对《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名为《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股份”)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重要战略性资源,公司拟与德邦股份谋求长期共同发展,故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福杉”)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宁波福杉将作为1名特定对象参与德邦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宁波福杉拟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认购人民币61,400.00万元,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人民币9.20元/股计算,认购数量为66,739,130股,最终发行数量及金额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数量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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