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鸡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锦鸡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2020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5月15日(周五)下午13:00-14:00
2、培训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培训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主讲人:张文(保荐代表人)
5、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1、介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重点解读再融资的发行条件、定价机制、发行机制、退出机制等四个方面所涉及的全方位的修订。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介绍了信息披露规则、基本类型、应披露事项等内容。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主要条款,并结合近期市场监管案例,讲解了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进展、结果披露要求。
三、培训效果
在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过程中,锦鸡股份予以积极配合和沟通,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达到了良好效果。通过本次培训,促进公司及各方主体进一步了解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则、信息披露和股东减持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张 文 季 青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