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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锦能源”)八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5月2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20年5月19日以通讯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 ,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进行股权质押融资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以持有控股子公司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32%股权进行质押,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进行融资,贷款金额为3亿元,期限为1年,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签订<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并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并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八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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