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5月19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骥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0年5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0元/股,向101名激励对象授予341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0-020)。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