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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境”或“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锁价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1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58元,共计募集资金39,990.9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8,990.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5.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725.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00号)。

  2、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8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7,399,488股购买相关资产,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34元。同时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59.8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28元,共计募集资金147,624.23万元,坐扣发行承销费用和独立财务顾问费3,094.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4,529.9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12.3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4,017.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61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1。

  2.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2,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3。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19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5月10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河池项目与湖州餐厨项目合计节余的募集资金18,786.95万元,用于满足攀枝花项目和台州二期项目的资金需求缺口8,210.99万元,并将剩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575.9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调整前后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的情况。

  2.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的情况。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1)攀枝花项目

  攀枝花项目新建2台400吨/日炉排垃圾焚烧炉和1台15兆瓦汽轮发电机组,计划总投资36,842.20万元,已于2019年4月正式投入运营。由于项目立项较早,实施时项目建设金额增加,实际总投资39,848.52万元。攀枝花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7,750.00万元,后根据实际调整为34,451.66万元。

  2)台州二期项目

  台州二期项目配置1台6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400吨/日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及1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计划总投资28,000.00万元,已于2017年4月正式投入运营。台州二期项目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3,999.48万元,后根据实际调整为15,508.81万元。

  3)河池项目

  河池项目配置1台600吨/日焚烧炉配1台12MW纯冷凝机组,计划总投资27,900.64万元,已于2019年3月正式投入运营。河池项目原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6,485.17万元,由于建设过程中部分款项使用项目贷款支付,后根据实际调整为9,558.90万元。

  4)湖州餐厨项目

  湖州餐厨项目配置一条200吨/日处理餐饮垃圾和一条200吨/日处理厨余垃圾的生产线,计划总投资14,037.26万元,已于2018年2月正式投入运营。湖州餐厨项目原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2,032.98万元,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节约投资,总投资额有所下降,后根据实际调整为10,172.30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七之说明。

  (2)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湖州餐厨项目、攀枝花项目累计实现的效益分别占预计效益的66.08%、43.83%,未达到预计收益的主要原因系垃圾量暂时不及预期,产能利用率不足使项目经济效益未到达预定目标。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情况。

  2、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以拥有的置出资产与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公司)85.92%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置换差额部分由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同时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旗新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永兴达实业有限公司、陈雪巍合计持有的旺能环保公司14.08%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7年10月20日,旺能环保公司原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旗新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永兴达实业有限公司、陈雪巍(以下简称旺能环保公司原股东)已办妥将旺能环保公司100%股权持有人变更为本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7年10月20日,本公司与旺能环保公司原股东签署了《购买资产交割确认书》。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生产经营情况

  旺能环保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近三年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3)效益贡献情况、是否达到盈利预测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旺能环保公司原股东签订的《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旺能环保公司原股东承诺旺能环保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相关利息费用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4,000.00万元、30,000.00万元、40,000.00万元。效益贡献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2、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旺能环保公司拟在上市公司将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增资进入体内后,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2018年12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旺能环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使用人民币2,673.62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11月23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于2018年12月6日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12月11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于2018年12月24日使用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12月24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于2019年3月1日使用人民币695.9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19年3月4日使用人民币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9年4月10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结余及节余情况。

  2、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公司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不存在结余及节余情况

  (2)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经公司2019年4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5月10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河池项目与湖州餐厨项目合计节余的募集资金18,786.95万元,用于满足攀枝花项目和台州二期项目的资金需求缺口8,210.99万元,并将剩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575.9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调整前后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经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批准: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或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质保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合计7,397.1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在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满足约定付款条件时,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并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上述调整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已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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