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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0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李成艾、蒲一苇、程峰、唐逢辰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钱高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钱国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钱高法先生、钱国年先生、程峰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钱高法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李成艾女士、蒲一苇女士、钱高法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成艾女士为主任委员;

  选举程峰先生、李成艾女士、钱国耀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程峰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蒲一苇女士、李成艾女士、朱志荣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蒲一苇女士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钱国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彭丽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周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志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钱国耀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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