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5月25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以公司的股份总数509,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2.00元现金股利(含税),合计派发股利101,9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03,84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509,600,000股变更为713,440,000股。
针对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条款、页码的编排顺序、引用前文条款编号等作相应的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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