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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0-02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诸暨陶朱南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林中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程惠芳女士、吴奇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计提奖励基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张雪婷、苏致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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