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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0-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的通知,智航新能源收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20)苏1202民初1726号】等相关诉讼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泰州市海润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2、诉讼起因

  原告主张:2013年6月,被告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3000万元整,被告于2015年1月向原告偿还本金100万元。原告于2016年2月22日与被告达成《续借款协议》,约定至2019年2月21日被告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还本付息。为此,原告向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900万元及截至2016年2月21日的利息9,316,200.91元,合计38,316,200.9元;

  (2)判令被告支付自2016年2月22日起至被告实际偿还借款之日止的利息;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在取得其他诉讼、仲裁相关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苏1202民初1726号等相关诉讼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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