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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5.4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5.36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0年6月3日

  一、关于“交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公开发行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并于2020年5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交科转债”,债券代码“128107”)。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在交科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和结果

  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以总股本1,375,638,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3日。

  根据“交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交科转债”转股价格将由5.48元/股调整为5.36元/股(P1=P0-D=5.48元/股-0.12元/股=5.3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交科转债”转股期为2020年10月28日至2026年4月22日。截至本公告日,“交科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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