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6日14: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0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的股份数共计308,981,1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417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数308,436,0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309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股份数545,0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8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12人,代表股份数90,073,4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044%。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857,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23,6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9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8%;反对123,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857,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23,6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9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8%;反对123,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857,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23,6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9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8%;反对123,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857,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23,6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9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8%;反对123,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436,0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6%;反对545,0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528,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48%;反对545,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857,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23,6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9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8%;反对123,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857,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23,6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9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8%;反对123,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857,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23,6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9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8%;反对123,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静、潘远彬;

  3、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