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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091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债券简称:20金科01         债券代码:149037

  债券简称:20金科02         债券代码:149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2020年度第二期按揭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产品的议案》

  公司同意开展2020年度第二期按揭购房尾款的资产证券化工作,即通过公司聘请的具备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子公司设立2020年度第二期按揭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说明书确定的名称为准),并通过该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交易结构安排

  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子公司作为管理人申请设立本次专项计划。在专项计划中,认购者通过与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子公司签订《认购协议》,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与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子公司签署《资产买卖协议》,由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子公司以认购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即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循环购买执行日转让给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购房合同自基准日(含该日)起对购房人享有的要求其支付购房款项的权利及相关附属权益。

  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根据与管理人签订的《服务协议》提供与基础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及其他服务。同时,公司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不可撤销及无条件地向计划管理人(代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承诺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全部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二)发行规模

  本次专项计划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全额认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等专项计划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而调整)

  (三)产品期限

  专项计划预期期限为2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者提前终止。(具体期限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而调整)

  (四)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产品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具体的票面利率及支付方式由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发行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五)发行对象

  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专项计划产品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借款。

  (七)还款来源

  以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公司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八)挂牌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九)本次专项计划产品的授权事项

  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本次专项计划的中介机构,并根据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专项计划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买卖协议、服务协议、应收账款转让合同、资金监管协议、差额支付承诺函(上述文件的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成立时确定的名称为准)等。

  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本次专项计划产品的交易结构以及相关交易细节。

  (十)决议的有效期

  发行本次专项计划产品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国富先生因公司工作安排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并将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鉴此,董事长蒋思海先生及总裁喻林强先生提名张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聘任张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选任资产管理机构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3日及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计划”)。

  为了推动落实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多方比较及多次沟通协商,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商定合作方案,同意选任宏源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期货”)作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由公司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宏源期货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并设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由宏源期货作为本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

  宏源期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成立于1995年5月2日,具有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批文编号:证监许可[2013]112号),其与申万宏源证券均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加本期计划,但鉴于本期计划与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一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一期持股计划”)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故参加一期持股计划的董事蒋思海先生、喻林强先生、罗亮先生、陈刚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简历

  张强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05年8月至2013年12月,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财务顾问处处长、香港农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融资策划处处长;2014年1月至2017年3月,任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至2019年10月,任上海绿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0月至今,就职于公司;2020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经核查,张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张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市场禁入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张强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

  联系电话:023-63023656

  传真电话:023-63023656

  电子邮箱:ir@jink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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