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晶股份”)于2020年5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82号)。问询函的主要内容及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亿元,同比下降25.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370.33万元,同比下降86.16%;综合毛利率为29.73%,同比下降13.29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08.14万元,同比下降132.39%。请公司结合市场环境、业务发展等因素,说明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业绩变化与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现金流紧张的情形,并结合一季度在手订单情况和2020年经营计划,说明公司增强盈利能力的主要措施。

  回复: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30,161.82万元,同比下降25.55个百分点,下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拳头产品研磨抛光机收入同比下滑47.47个百分点。公司2019年收入下滑,主要受到宏观环境整体下行、国际贸易摩擦反复升级、下游市场消费动力不足,数控机床行业总体下行等不利影响综合所致,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趋势基本一致。

  1、宏观环境整体下行、国际贸易摩擦多变

  2019年是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且极具挑战的一年。在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反复、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和结构转型等影响下,公司所属数控机床行业作为基础性产业总体竞争加剧、需求放缓,行业经营下行压力和挑战不断加大。公司研磨抛光机主要应用领域视窗防护玻璃产业及终端应用消费电子市场整体需求不及预期。

  2、行业经营压力加大、竞争加剧

  根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发布的《2019年我国机床工具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2019年我国机床工具行业运行总体上呈下行趋势,收入、利润、产量、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普遍同比下降1。行业下行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近期持续回落以及汽车、3C等主要用户领域持续下行。全行业完成营业收入同比降低2.7%,实现利润总额同比降低23.8%。

  根据前瞻研究院统计,2017年至2019年我国数控机床产业规模波动较大。2018年我国数控机床产业规模为3,347亿元,同比增速10.50%,2019年我国数控机床产业规模为3,270亿元,同比下降2.30%,主要系数控机床行业整体需求结构调整及升级,下游领域并不景气所致2。

  3、下游市场需求下降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17年-2019年国内手机市场总体出货量由4.91亿部下降至3.89亿部,下降幅度达到20.77%。

  1经济运行|2019年我国机床工具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http://www.cmtba.org.cn/level3.jspid=4224

  22020年我国数控机床产业发展现状分析行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https://www.qianzhan.com/analyst/detail/220/200420-0d400910.html

  终端应用消费电子市场的整体需求不振、消费动力不足,核心客户出货量不及预期,给公司研磨抛光机的下游客户即智能手机设备玻璃盖板的生产制造商带来了较大影响,产能利用率受限。出于经营考量,公司下游客户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呈现了不同程度下降,相应成本、费用管控要求也进一步增加,导致对公司的采购量和采购价格都有一定的影响,是导致公司研磨抛光机销售收入下滑的主要原因。

  4、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

  2019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及研磨抛光机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江西新航系ST瑞德子公司。

  从上表可看出,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以及研磨抛光机收入在2019年均呈现了不同程度的大幅下降。总体而言,公司2019年收入同比下降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综上,公司2019年销售收入,特别是研磨抛光机销售收入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宏观环境、整体行业情况、下游需求萎缩等不利影响综合所致,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绩变动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尽管2019年度盈利能力下滑,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8.14万元,但公司未出现日常经营资金紧张情形。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账面资金(含理财)2.98亿元,银行借款仅1,500万元;资产负债率较低,截至2020年3月末为26.47%。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73.67万元。因此,公司不存在经营现金流紧张的情形。

  6、公司增强盈利能力的主要措施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原油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形势仍面临较大不确定和挑战。

  2020年1月起,中央密集部署推进新基建,13个省市公布总投资规模34万亿的新基建,其主要战场已覆盖了包括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七大领域,涉及了信息网、能源网、交通网三大网络体系。作为新基建的重点版块,5G基建和智能制造将成为国家的重点发展对象。为增强公司业务盈利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克服一季度春节假期和新冠疫情影响,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公司在手订单按期交付和使用。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在手订单(含税)共计2.8亿元,在手订单充足,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2)加强采购生产流程的成本控制管理、机型的迭代和成本优化、以及维护大客户和拓展智能装备等新应用领域。

  (3)通过对新客户的挖掘、开发,老客户的合作深入,增强其他下游行业的涉入,避免行业风险,提升现有的盈利能力。在此基础上,依托公司在研磨抛光机、多线切割机制造领域的行业经验、客户资源,以下游行业的发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公司研磨抛光机、多线切割机的技术水平及质量优势,全面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盈利水平。

  (4)公司努力提高运营效率,加强日常管理,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以期提升经营效率及盈利能力。此外,公司严格进行员工岗位的职责考核、培训教育,形成了良性的竞争机制,营造优秀的企业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全面提升了运营效率,降低了成本,提升了公司的经营业绩。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宏观环境、整体行业情况、下游需求萎缩等不利影响综合所致,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充足,不存在经营现金流紧张的情形,公司已采取增强盈利能力的必要措施。

  问题二、年报显示,湖南晶博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晶博”)为公司2019年新增的第三大客户,公司2019年对其销售额为3,251.04万元,2019年末公司对其应收账款余额为3,475.61万元,其他应收租赁费余额为110.09万元。中泰融资租赁(苏州)有限公司为公司2019年新增的第五大客户,公司2019年对其销售额为844.83万元。

  请公司结合相关业务模式及收入确认政策,说明前述销售收入交易发生时点、产品交付时点、产品服务内容、款项支付约定、交易财务影响以及会计处理,说明相关产品的最终使用方和用途,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业务模式及收入确认政策描述

  (1)公司业务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销售模式,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不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当下游客户有采购意向后直接与其签订购销合同,明确产品的技术要求、交货期限、运送方式及付款条件等条款后,按照合同要求组织生产、发货、结算、收款。

  (2)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公司2019年及以前年度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对于境内销售,根据合同约定,需要提供安装调试的,以完成安装调试并取得客户签署的调试验收单的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不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配件送达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后以取得的客户验收单的日期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

  2、对湖南晶博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晶博”或“晶博公司”)和中泰融资租赁(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租赁”)的有关销售情况

  (1)交易基本情况

  宇晶股份向湖南晶博和中泰租赁主机销售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2019年度对湖南晶博不含税收入为3,251.04万元,其中多线切割机收入3,025.34万元,备件收入225.70万元。

  (2)产品服务内容、产品的最终使用方和用途

  注1:宇晶股份向湖南晶博、中泰租赁销售的设备,均系产品使用方的主要生产设备,上述产品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注2:对中泰租赁收入系公司2018年9月29日与星星科技签订了合同标的为150台的曲面抛光机,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与星星科技、中泰融资签订的三方协议,将合同中70台的购买方变更为中泰租赁,再由中泰租赁融资租赁给原购买方。

  (3)交易财务影响以及会计处理

  ①主机产品经客户调试验收,备件经客户签收,确认销售收入,增加营业收入4,095.87万元,增加应收账款4,708.91万元,增加应交税金-销项税额613.04万元。

  ②2019年度收到货款1,239.09万元,增加银行存款 980.00万元,增加应收票据259.09万元,减少应收账款1,239.09万元。

  ③根据应收账款余额,计提坏账准备173.78万元,增加信用减值损失173.78万元,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3.78万元。

  ④上述交易在2019年年度报表中的主要列报及财务影响

  利润表项目:营收收入4,095.87万元,信用减值损失173.78万元;资产负债表项目:银行存款1,239.09万元,应收账款3,475.61万元;现金流量表项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39.09万元。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对比分析,上述交易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同类产品基本持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管理层将加强货款催收力度并谨慎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并根据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后续回款情况结合账龄及时充分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根据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会计准则,产品已经设备采购方调试验收合格,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收入确认条件:设备已交付并调试验收合格,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预期能够流入,符合会计准则确认收入的条件。

  3、对湖南晶博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应收租赁费余额为110.09万元的说明

  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湖南晶博110.09万元,账龄在一年以内,款项性质为租赁费。

  款项性质实际应为租赁及设备处置款,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4.44%,原披露错误,明细分解如下:

  (1)二手设备销售

  二手设备销售系2019年5月17号,湖南晶博与宇晶机器签署采购合同,向宇晶股份采购1台型号为WST-3600-SLC-SC的硅片分选机,销售价格1,043,000.00元。截至目前,该款项尚未收回。

  (2)租赁费

  2017年公司租赁给湖南晶博房屋厂房的具体情况如下:

  宇晶股份在2017年租赁厂房给湖南晶博,免租期3个月,实际租赁截止日为2018年3月30日,含税收入95,940.00元,已收款63,960.00元,应收租赁费余额31,980.00元。

  (3)水电费

  水电费系湖南晶博租赁宇晶股份厂房产生,租赁期间应收水电费826,720.78元,已收800,818.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应收湖南晶博水电费25,902.78元。

  综上,根据业务模式及收入确认政策,公司与湖南晶博和中泰租赁的交易具有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认为:

  根据业务模式及收入确认政策,公司与湖南晶博和中泰租赁的交易具有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发表的意见。

  有媒体报道反映,公司与湖南晶博可能存在员工交叉、湖南晶博为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投资企业等情形。请公司从股权关系、人员安排及管理控制等角度,核实媒体报道所述事项是否属实,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是否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湖南晶博,公司与湖南晶博是否实质上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发表意见。

  回复:

  1、股权关系

  湖南晶博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湖南晶博基本情况如下:

  湖南晶博成立于2016年6月3日,于2017年10月进行过一次增资,其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直为刘松炎、王建平和龚兴胜三人。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未持有晶博公司股权,未直接或间接投资湖南晶博;双方为正常的供应商与客户关系,不存在宇晶股份控制湖南晶博的情况,公司及湖南晶博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人员安排与管理控制

  公司查询了员工花名册、社保公积金缴纳名单。媒体报道中涉及相关人员宓石磊、邹平系公司员工,具体情况如下:

  宓石磊系在湖南晶博离职后加入公司,负责多线切割机销售业务。邹平自2000年即为宇晶股份员工,负责湖南晶博机器安装调试及售后培训,由公司委派到湖南晶博驻厂,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对蓝思科技、比亚迪也有委派驻厂售后人员。

  湖南晶博现有财务人员2名,未曾在宇晶股份任职,宇晶股份对湖南晶博不存在财务监管。

  综上,公司与湖南晶博不存在员工交叉、财务控制、直接或间接投资等关联关系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

  根据核查,未发现宇晶股份与晶博公司存在员工交叉、财务控制、直接或间接投资等关联关系情形。

  律师认为:

  1、经核查,未发现宇晶股份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财务总监直接或间接投资晶博公司的情形;晶博公司与宇晶股份系客户和供应商关系,宇晶股份未持有晶博公司股权,不存在宇晶股份控制晶博公司情形。

  2、未发现宇晶股份与晶博公司存在员工交叉、宇晶股份对晶博公司存在财务控制、宇晶股份直接或间接投资晶博公司等关联关系的情形。

  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核查意见》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问题三、2019年末,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20亿元,同比增长229.63%,公司称主要是新厂智能装配基地建设投入增加,年审会计师将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列为关键审计事项之一。请公司结合在建工程建设投入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将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项目计入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否存在符合转入固定资产条件而未予转入的情形,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发表意见。

  回复: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按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在建工程中的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均为公司上市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按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在建工程中的机器设备846.16万元,系待安装设备,均与设备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机器设备中未列支其他费用。电器设计软件定制系统主要为凯士达CAD制图软件,目前正在开发过程中。在建工程主要为房屋建筑工程,期末房屋建筑工程分类统计如下:

  房屋建筑工程主要为外包的建筑施工、外购的建筑材料、政府性收费,只有基建用品和在建工程人员工资5.99万元为在建工程人员有关的费用,房屋建筑工程中没有将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项目计入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主要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工程建设正在进行中,尚未使用,不存在符合转入固定资产条件而未予转入的情形。这些项目均在正常建设期,不存在非正常停工等减值迹象,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认为:

  公司不存在将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项目计入在建工程,不存在符合转入固定资产条件而未予转入的情形,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发表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问题四、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多线切割机和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智能装备生产项目的投资进度分别为14.03%、30.52%、59.87%,“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智能装备生产项目”按原预期完成。请说明截至目前上述项目的进展情况,是否出现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5.2条、第6.5.9条等规定。请保荐机构核查发表意见。

  回复:

  1、截至目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5月22日,公司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展情况如下:

  2、是否出现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截至2020年5月22日,公司募投项目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和智能装备生产项目累计投入占比分别为48.37%和73.42%,未出现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6,292.09万元,截至2020年5月22日,已投入900.69万元,剩余5,391.40万元尚未使用,相关募投资金进度预计将晚于预期。根据公司的说明,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管理层基于2019年宏观环境下行、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并充分考虑2020年初新冠疫情等影响,对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保持审慎态度,对投资节奏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合理规范运用募集资金。若出现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确定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等情况,将及时通知保荐机构、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5.2条、第6.5.9条等规定

  (1)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5.2条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5.2条,“上市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上市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上市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节规定。”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5.2条的规定。

  (2)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5.9条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5.9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

  3)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公司应当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应当同时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5.9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基于行业判断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控制投资节奏,其中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进度较慢,但未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5.2条、第6.5.9条等规定。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问题五、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80亿元、2.15亿元,公司分别计提坏账准备2,584.0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656.04万元,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同比下降、净利润规模较小,请公司结合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情况,说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与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相关分析

  (1)宇晶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的计算分析: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述,2019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18年度降低0.76,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下降25.55%导致。2019年收入下降主要系受到宏观环境整体下行、国际贸易摩擦反复升级、5G技术普及前的智能手机市场饱和等因素共同导致的下游玻璃盖板市场需求不足所致。

  (2)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由上表可见,宇晶股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相当,不存在较大差异。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19年度按账龄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94,526.94元,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9年度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237,643.55元,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4)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由上表可见,1年以内及1-2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可比公司基本持平,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1年以内和1-2年的应收账款,占比84.44%;公司2-5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15.17%,其预期信用损失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公司在确定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根据以前年度的平均账龄迁徙率,历史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了合理估计,能够涵盖公司的坏账风险。总体分析宇晶股份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单项计提,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分析

  2019年存货周转率的下降系2019年期末存货余额的增长及营业收入下降致对应的营业成本下降所致。

  (1)宇晶股份存货周转率的计算分析: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存货周转率的下降系公司营业成本下降、存货上升所致。

  营业成本下降与营业收入下降相匹配。2019年末存货余额大幅增长主要系子公司湖南宇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诚精密”)产能扩大的影响。宇诚精密于2018年4月新设成立,前期主要是研发、试制的投入,当年生产未成规模,2018年末存货余额仅820.63万元。而2019年宇诚精密镀膜机的生产运营进入稳定增长期,产量逐步增加,2019年度实现收入5,909.64万元,规模扩大、备货增多,导致期末存货增加。

  子公司宇诚精密的期末存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年底,宇诚精密的在产品余额同比增长3,465.92万元,主要系宇诚精密年末在手订单较2018年大幅增加,2019年末宇诚精密在手订单为4,998.05万元(不含税),而2018年年末尚未量产无在手订单。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2019年度计提213.72元存货跌价准备,与存货的增加基本匹配。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此外,公司对比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测试情况,如下所示:

  由上表可见,宇环数控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ST瑞德因经营情况存在重大存货减值风险(主要为蓝宝石相关材料减值)计提金额异常,不具有可比性。剔除此两家影响后,可比公司平均跌价准备率为3.56%,宇晶股份与其基本相当,不存在较大差异。

  通过对公司期末存货余额增长原因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比较分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认为:

  公司2019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谨慎的,能够合理反映存货减值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应收账款坏账准计提是充分、谨慎的,能够合理反映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发表的意见。

  问题六、2020年4月,公司披露《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的公告》,拟作价1,380万元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请公司说明前述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说明交易进展以及对公司财务损益的影响。

  回复:

  2017年初,公司有意实施蓝宝石切片扩产项目。当时因原有厂房已经使用,公司于2017年4月以1,200万元的交易价格受让了位于长春经济开发区贺家桥北路以东、关籁路以南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标准化四层厂房。受让完成之后,公司进行了相关的生产装修,合计174.76万元。

  公司受让土地及房产情况(即此次转让之土地房产)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蓝宝石材料加工的行业前景未达预期,原定项目没有大规模实施。与此同时,由于标准化多层厂房的结构不适用研磨抛光机的生产,再加上公司上市之后募投项目的实施另有地点。出于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运营效率的考虑,经益阳市区政府协调,公司拟将该土地及房产转让给益阳市资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属的益阳市创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以资产原值为依据,市场价格为参考,经双方协商确认,以1,380万元的价格转让上述土地及房产。

  公司对上述土地及房产进行清理,扣除累计折旧、交易税费等,此项交易产生营业外收入17.68万元。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已经收到了资产转让价款的50%,即690万元,剩余50%待转让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后收取。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