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因公务出差与会议时间冲突,无法到现场主持会议,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举董事吴薇女士主持。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0人,代表股份598,837,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41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586,990,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39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11,847,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21%。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28人(含网络投票),代表股份13,451,7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07%。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充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曹美竹、王欣一两名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