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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股东年会增加临时提案及变更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2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度股东年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2日

  (三)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已于2020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和《2019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本行董事会于2020年5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不超过900亿元人民币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关于申请疫情防控专项捐赠授权额度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廖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受本行董事会委托,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约34.71%的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2020年5月27日向本行书面提交《关于发行不超过900亿元人民币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关于申请疫情防控专项捐赠授权额度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廖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提请本行2019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本行董事会于2020年5月27日收到上述提案,现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列入本次股东年会议程,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发行不超过900亿元人民币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的内容详见附件1。

  《关于申请疫情防控专项捐赠授权额度的议案》的内容详见附件2。

  《关于选举廖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的内容详见附件3。

  三、变更会议召开地点的情况说明

  考虑到香港的疫情防控要求,本行董事会于2020年5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股东年会召开地点的议案》,决定将本行2019年度股东年会的召开地点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

  四、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和变更会议召开地点外,于2020年5月14日公告的2019年度股东年会通知事项不变。

  五、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6月12日  14点5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2日

  至2020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选举沈思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以下汇报:

  (1)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报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19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本行董事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的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20年1月8日、3月28日、5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关于本行监事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的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20年3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

  2.特别决议议案:第8、9、10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6、7、12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发行不超过900亿元人民币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2.关于申请疫情防控专项捐赠授权额度的议案

  3.关于选举廖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年会补充授权委托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附件1

  关于发行不超过900亿元人民币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工商银行”)董事会于2020年5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不超过900亿元人民币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受工商银行董事会委托,现就资本工具发行事宜提出以下议案:

  一、提请2019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批准工商银行在境内市场新增发行总额不超过900亿元人民币的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二、提请2019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发行时间、额度、减记或转股触发条件、期限、利率、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兑付方式及其他条款,签署有关文件,办理向有关监管部门报批等合格二级资本工具所有相关事宜。该等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授权董事会在以上资本工具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赎回、减记或转股等所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请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

  关于申请疫情防控专项捐赠授权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抗击疫情和扶贫等履行社会责任工作需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工商银行”)董事会于2020年5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疫情防控专项捐赠授权额度的议案》,申请在2020年增加6,229万元人民币疫情防控专项捐赠额度及相关授权。受工商银行董事会委托,现提请2019年度股东年会审议以下议案:

  工商银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下称“两项授权方案”)规定董事会、行长对外捐赠审批权限为:单项对外捐赠支出不超过800万元,且当年对外捐赠支出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与本行上一年度净利润万分之三之和(如合计超过1亿元,按1亿元执行)。按照工商银行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测算,2,500万元与净利润万分之三之和超过1亿元上限,故董事会、行长2020年度对外捐赠审批权限为1亿元。如2020年度对外捐赠数额超过1亿元,则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近年来,工商银行在业务稳健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外捐赠金额逐年较大幅度增长。2020年,为积极支持打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工商银行对外捐赠金额预计还将进一步增加。为统筹做好各项捐赠工作,现申请在目前两项授权方案规定的对外捐赠授权额度基础上,2020年度追加6,229万元人民币临时额度用于抗疫资金捐赠,该额度内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行长审批;疫情防控物资捐赠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行长审批后先行实施,后续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据实确认。

  以上议案,请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3

  关于选举廖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工商银行2020年5月27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廖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廖林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

  现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廖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廖林先生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廖林先生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自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廖林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3之附件

  廖林先生简历

  廖林,男,中国国籍,1966年2月出生。

  廖林先生1989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2003年1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副行长,2011年4月起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行长、湖北省分行行长、北京市分行行长,2017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首席风险官,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兼任中国建设银行首席风险官),2019年1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2020年4月兼任中国工商银行首席风险官。

  廖林先生毕业于广西农业大学,后获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专业技术职称为高级经济师。

  附件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年会补充授权委托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度股东年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若委托人于本补充授权委托书和原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不同的受托人出席股东大会,而两位受托人同时出席股东大会,则以原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中所委托的受托人所作出的投票指示为准。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请将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20年6月11日14点50分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在出席会议时需出具原件。

  4.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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