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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0-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进展公告新增4起诉讼案件,涉案金额共计26,121.49万元。

  累计涉案金额: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56起,累计涉及金额合计111,641.00万元,其中尚未结案的案件共39起,累计涉及金额合计97,845.36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部分诉讼案件执行后将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成控股”)于2019年4月23日发布了《关于累计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5)、2019年7月9日发布了《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0)、2019年9月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8)、2019年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9)、2019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0)、2020年1月2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2020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对公司诉讼情况进行了披露。现将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以及截至目前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前期已披露未结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案件详情

  (1)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与台州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19)浙1021民初6190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台州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方: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支付货款2,625,152.69元及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法院于2019年12月11日出具了(2019)浙1021民初6190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达成如下和解协议:被告于规定期限内偿还原告货款,案件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截止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已结案。

  二、新增诉讼案件情况

  (一)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案件详情

  (1)上海熊润树脂有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沪0114民初9458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上海熊润树脂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二: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被告一支付货款81,532元,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将于2020年7月6日开庭。

  (2)贵州长征电器成套有限公司、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黔0303民初1598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贵州长征电器成套有限公司

  被告: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694,306.01元,诉讼费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将于2020年5月25日开庭。

  (3)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广西华赣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黔0303民初1598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广西华赣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被告支付货款354,100.50元,利息84,984.12元,诉讼费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将于2020年7月6日开庭。

  (4)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等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20)黔01民初269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三:潘琦

  被告四:潘勇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依法解除与被告于2019年7月15日签订的《借款合同》;2、被告天成控股归还本金26,000.00万元及利息;3、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潘勇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诉讼费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将于2020年6月15日开庭。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部分诉讼案件执行后将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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