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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48            转股简称:福能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83号),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 年12月28日披露的《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已完成。现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10%股权,截至2020年5月26日,上述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786900747Q)。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一)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就新增股份申请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

  (二)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公司尚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专项审计,并根据专项审计结果执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关于过渡期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四)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三、关于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3.上市公司尚需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等手续。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重组已经取得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重组已具备实施条件;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上市公司现合法持有宁德核电10%股权,标的资产过户行为合法、有效;在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或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标的资产过户相关证明文件;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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