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向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东支行借款4,99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其持有本公司5,000万股股份提供质押担保。该借款余额4,890万元将于近期陆续到期,经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申请,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东支行同意将其中4,600万元借款以“借新还旧”方式进行展期,期限1年,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需为本次展期借款继续以其持有本公司5,000万股股份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1年,目前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并再质押手续。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28,285.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9%;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5,0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68%,占公司总股本的6.06%。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确认书;
2.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确认书。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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