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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审核无条件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5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0年第2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吸收合并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泰和新材,证券代码:002254)自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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