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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山集团”)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过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一、本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现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该表格“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中的“最近十二个月”指2019.5.27-2020.5.27期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理财额度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其中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8,000.00万元,在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0万元。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本金及利息的电子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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