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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5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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