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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李刚、施俊、曲平原、古鉴生已离职,根据《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李刚、施俊、曲平原、古鉴生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300股以15.13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2019年10月8日,精测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截至2020年5月20日,精测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558,886股。公司总股本由245,401,200股增加至245,960,08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5,401,200元增加至人民币245,960,086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5,960,086股减少至245,935,786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5,960,086元减少至人民币245,935,786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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