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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67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公告编号:202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5月28日,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91号美好广场3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3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道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吕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与人员组成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人力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决策程序等分别依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人力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道明先生,其他委员:江跃宗先生(独立董事)、肖明先生(独立董事)、吕卉女士、何飞先生、刘柳女士、冯娴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董事会人力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跃宗先生(独立董事),其他委员:肖明先生(独立董事)、吕卉女士、刘柳女士、冯娴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唐国平先生(独立董事),其他委员:江跃宗先生(独立董事)、肖明先生(独立董事)、吕卉女士、刘怡祥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人力委员会提名,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1、聘任何飞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郭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尹沧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聘任冯娴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聘任刘怡祥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聘任冯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张达力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为:

  电话:027-87838669;电子信箱:IR@000667.com;联系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91号美好广场35楼。

  五、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意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内独立董事津贴的整体水平,对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人民币12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江跃宗、唐国平、肖明回避表决。

  上述津贴标准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管理团队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对以下人员实行年薪制,具体方案如下:

  1、鉴于公司董事长刘道明专职主持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依据其工作量以及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拟定其年度税前薪酬标准为3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回避表决。

  2、鉴于公司副董事长吕卉女士专职从事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依据其工作量以及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拟定其年度税前薪酬标准为12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吕卉回避表决。

  以上薪酬标准不包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挂钩的浮动奖金。

  上述薪酬标准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管理团队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对以下人员实行年薪制,具体方案如下:

  1、拟定总裁何飞先生年度税前薪酬标准4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飞回避表决。

  2、拟定副总裁郭君先生年度税前薪酬标准22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拟定副总裁尹沧先生年度税前薪酬标准18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拟定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冯娴女士年度税前薪酬标准10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冯娴回避表决。

  5、拟定财务负责人刘怡祥先生年度税前薪酬标准10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怡祥回避表决。

  以上薪酬标准不包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挂钩的浮动奖金。

  上述当选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以及董事长、副董事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原公司总裁汤国强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第八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原副总裁雷莉女士任期届满离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第八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原副总裁王鸿斌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对于汤国强先生、雷莉女士、王鸿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9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刘道明先生:1957年生,工学硕士,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湖北美好社区志愿者公益基金会执行理事长、湖北省慈善总会荣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董事、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理事、公司控股股东美好未来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三届至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刘道明先生为北京温尔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美好未来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刘道明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865,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吕卉女士:1971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7年至2016年在公司历任公司法务审计部副总监、总监、计划财务部总监、财务负责人、副总裁。2016年至2020年在公司控股股东美好未来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现任湖北美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美好未来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吕卉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现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美好未来企业管理管理有限公司。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何飞先生:1971年生,东南大学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1993年7月至2004年4月,在深圳第一建筑公司担任副处长兼项目经理;2004年4月至2017年12月,在招商蛇口历任佛山公司总经理、广州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广州公司总经理、集团运营总经理、集团总经理助理兼深圳公司总经理、集团副总经理兼东南区域总经理、海外工作副组长、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深圳区域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在旭辉集团担任副总裁兼深圳区域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联席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何飞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4、郭君先生:1962年生,吉林建筑大学本科工民建专业毕业,建筑经济管理研究生。1983年7月至2000年12月,在浙江省建设总承包公司历任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1994年2月起任该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02年3月至2006年12月,在山东中润集团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07年5月至2009年1月、2011年1月至2015年8月,在宝龙地产担任执行副总裁、执行董事;2009年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南房地产集团担任总裁;2016年2月至2016年11月,在北京众美集团担任执行总裁兼副董事长;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自主创业;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在东胜集团担任执行总裁、董事局副主席;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在领航控股集团担任执行总裁;2019年9月入职本公司,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郭君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5、尹沧先生:1973年生,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07年4月,任北京同安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沈阳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沈阳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5年7月,历任龙湖集团项目总经理、沈阳公司工程负责人、沈阳公司运营副总监沈北项目总经理、集团运营中心运营总监;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任合生创展集团总裁办副主任。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任公司北京公司总经理兼沈阳公司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尹沧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6、冯娴女士:1981年生,本科学历。2000年入职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7年至2014年5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至2014年5月任公司副总裁;2013年至2014年5月兼任武汉美好生活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担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SH.600743)董事。现任任湖北美好公益基金会理事,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0年5月任今公司董事。

  冯娴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7、刘怡祥先生:1967年生,经济学硕士。2002年至2008年入职公司,担任董事、财务负责人;2008年至2015年4月,分别在武汉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星海集团及美加置业(武汉)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人财指标中心财务总监。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年5月任公司董事。

  刘怡祥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8、张达力先生:1972年生,本科学历。2001年至2012年在原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885)历任证券事务主管、证券部部长,2012年入职公司,历任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主管、经理,现任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达力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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