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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编2020-02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树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树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019年12月6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第十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大风险:

  1.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影响:

  公司目前尚处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中,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及其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   无法排除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风险:

  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新任董监高发现报告期内存在新增违规事项,但鉴于新任董监高人员履职时间较短、涉及违规行为的控股股东关键人员无法取得联系等,加之疫情影响,自查违规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工作尚未结束,故无法判断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经披露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事项。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目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问题,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自2019年12月6日上任以来,高度重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自查、跟进工作,积极组织自查小组深入自查有关事项并形成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自查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报告》(公告编号:2020-017)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违规对外担保金额为196,888.52万元(不含利息),已解除金额20,865.71万元,担保余额为176,022.81万元(不含利息);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44,393.33万元。相关事项的解决措施如下:

  1、目前公司自查出的担保事项已全部涉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正会同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2、违规事项发生后,银河集团承诺将通过现金偿还或以优质资产冲抵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等方式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若确认上述违规担保上市公司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控股股东在责任范围内解决或为此提供反担保;因担保事项导致公司损失的,由控股股东赔偿全部损失。同时,据银河集团反馈,其正积极与战略投资者协商,拟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债务结构,优先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涉及违规担保的债务问题。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严格执行有关措施,尽快解决违规问题。

  3、考虑到公司前期存在的违规情况,第十届董事会于2019年12月6日上任后立即成立了自查工作小组,通过内部自查、问询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相关人员以及外地走访等方式,全面的排查公司可能存在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但因新任董监高人员履职时间较短,银河集团目前人员流失严重、管理混乱,涉及上述违规行为的控股股东关键人员无法取得联系,不能及时充分提供相应资料,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赴外地单位了解情况,自查违规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工作尚未结束,目前仍不能排除是否还存在其他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会继续加大力度开展自查工作,若发现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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