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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6日(周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5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6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3.03 发行数量

  3.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05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3.06 限售期

  3.07 上市地点

  3.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3.09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3.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承诺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暨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全部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宏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政编码:230012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2、投票简称:国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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