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3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过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2017年6月8日举行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授权本行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发行境外优先股有关事项,包括根据境外优先股发行条款,决定并办理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根据境外优先股条款规定,本行拟于2020年9月27日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已经本行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psbc.com)。
二、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 计息期间:自2019年9月27日(含该日)至2020年9月27日(不含该日)
2. 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6日
3. 股息支付日:2020年9月27日
4. 发放对象:截至2020年9月26日清算系统(Euroclear Bank SA/NV和 Clearstream Banking, S.A.)营业时间结束时,在纽约梅隆银行卢森堡分行(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SA/NV, Luxembourg Branch)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
5. 扣税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本行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按照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有关规定,相关税费由本行承担。
6. 股息率和发放金额: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个重置日前的初始股息率为4.50%(该股息率为税后股息率,即为境外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根据境外优先股的计息本金金额、股息率和代扣代缴所得税率,确定境外优先股股息金额如下:
本行将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362,500,000.00美元,其中实际支付给境外优先股股东326,250,000.00美元,代扣代缴所得税36,250,000.00美元。
三、境外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会向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境外优先股的股息。截至本公告之日,共同存托人(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是唯一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本行向共同存托人付款或按其指示支付境外优先股股息后,应被视为已经履行本行就境外优先股支付股息的义务。如果最终投资者就有关股息在进入清算系统后向最终投资者的后续转付有任何疑问,最终投资者应向其各自的存管机构或中介机构查询。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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