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许政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修订稿)》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修订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修订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修订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批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批准公司与于勇、吴昊及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位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引入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引入于勇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引入吴昊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2及其子议案、议案3、议案6、议案8、议案 11,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94,234,189股和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43,677,021股均按照相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亚飞、王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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